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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3315日在饶平县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雪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饶平现代化建设

一、聚焦服务大局,助力饶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护航平安饶平建设。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9人,提起公诉792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持续开展“断卡行动”1】起诉涉网络诈骗犯罪21人,起诉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91人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8人,并制发检察建议深化行业整治。

全力服务重大战略发展。围绕服务构建“一城一廊一海湾”饶平发展新格局,持续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我县辖区内海域违法违规吊养养殖反弹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公众号宣传报道。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依法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协同司法保护机制。

全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起诉职务犯罪7人,其中受贿犯罪5人,贪污犯罪2人。畅通线索移送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线索及时向纪委等移送。

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自觉融入社会治理

以检察建议推进诉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45份,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企业经营行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回复率100%。持续落实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走访检查,共筑寄递行业、安全生产“防火墙”。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3增强刑事司法的教育感召力,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共不批捕293人,不起诉72人,同比分别上升19.1%和6.11%;诉前羁押率下降至39.47%,同比下降超20个百分点,创历史新低点;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简单“不诉了之”,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对一些有社会影响、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在督促相关行政监管单位跟进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案件当事人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向案发地周边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4】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50人,适用率为87.92%;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411人次,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69%;一审服判率96.95%,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司法效果良好。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份5】,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147人次6】,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7人。率先建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力度。创新法治云宣传,通过“饶检明星学堂”小程序向未成年人推送普法作品90个,1300余人次参与互动,受众1万人次。

三、牢记人民至上,强化司法为民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严厉打击破坏“三农”的刑事犯罪7】,起诉6人。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18人,发放救助金40.3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办理的钱某某申请救助案中,通过司法救助,为因经济困难无法料理后事的被害人亲属提供帮助,让死者入土为安。

聚焦美好生活守护。紧盯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针对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销售现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药品流通监管职责,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紧盯脚底下的安全,办理的“钉子阵”道路安全系列案件中,通过拉网式排查固定证据,最终促成两职能部门和17个镇政府形成整改合力,共计整改道路上破损减速带84处,消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隐患。

聚焦涉法涉诉化解。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的85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受理首次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探索建立健全融合领导包案、检察听证8】、司法救助的办案机制,依法稳妥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全力将矛盾化解在检察首办环节,是全市唯一列为省检察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改革创新项目,已经顺利结项。全面推开检察听证,率先建立全市首个听证员库,对争议大、影响面广的案件邀请听证员评议21场次。

四、恪守客观公正立场,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会同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9】,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31件次,检察监督刚性更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22件,切实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暂予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活动等监督,共向相关单位提出监督意见122份,全部整改到位。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依法对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等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法律保护。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办案力度,在一宗未成年被害人因交通事故维权难的案件中,通过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和解,使被害人更快得到赔偿,实现民事支持起诉“零”的突破。

接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坚持系统观念,以“我管”促“都管”,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在办理一宗督促整治危房案中,通过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积极履职,并围绕独居老人的安置问题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合职能部门协同监管,妥善解决危房处置问题。该案也触动周边村民主动落实危房治理工作,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接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立足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文物保护等新领域监督,共立案33件,案件数同比上升21.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坚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源头治理,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诉前整改率达100%。在办理一宗督促文物保护案中,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镇政府立即行动开展保护工作,着手将古石刻碑迁当地城隍庙作为文化公园建设内容,法律监督效果在诉前得到实现。

五、强化队伍建设,以自我革命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被县委评为“党建标兵”。坚持不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引导检察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学会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县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确保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素质强检。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以“新时代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实践大转化”专项活动为抓手,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以案代训等系列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18人次,推动更新司法理念、促进能动履职,切实将理念更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全市各基层院中排名第一10】涌现出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检察官等先进典型,1个集体和1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承担的2个省检察院课题均顺利结项。

坚持从严治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2件,不断形成“逢问必录”的检察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经常性检务督察,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善。落实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1人次,对照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3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足: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加强;“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协调,法律监督仍存在缺位对此,我们将在新一年工作中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

202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饶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能动履职服务饶平现代化建设。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饶平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跟进落实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落实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绿美饶平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扎实做好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二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以精细化管理推动信息共享、实时监督规范化运行;积极参与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加强和规范派驻检察室建设;持续完善民事、行政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公信。持续做实做好公益诉讼,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

三是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自觉履职。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各项务实举措,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精进检务管理,完善监督办案管理指标体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履职尽责,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饶平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断卡行动”: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联席办决定自2020年10月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独立入罪。

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体现,是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确立的一项重大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5.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

6.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7.“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

8.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会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9.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根据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目的在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该办公室由检察机关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主要承担日常沟通协调、执法办案信息通报、重大案件会商、监督意见督促落实、提供办案咨询指导等工作职责。

10.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目的是引导各级人民检察院重视办案质量,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1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15 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按照“逢问必录”要求,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切实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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