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立群
各位代表:
我代表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服务饶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提升,为饶平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投入平安饶平、法治饶平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推进平安饶平建设。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对严重暴力、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大局稳定。2020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69件532人,提起公诉526件762人,批捕和起诉的件数及人数均创历史新高,是2016年的两倍以上。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无社会危险性、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逮捕83人、不起诉9人。持续发力打击各类黑恶势力,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14人,提起公诉4件14人;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2件14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张某伟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结合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发现的行业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二)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41件99人,起诉45件111人,坚持办案和维护稳定相结合,体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对涉及扶贫资金犯罪提起公诉1件4人。做好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近26万元,传递司法温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3件14人。深入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大埕湾、海山东部海域存在的违规吊养行为,向职能部门和沿海镇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违规吊养清理整治,已清理吊养面积5.7万多亩。
(三)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选调6名干警下沉基层参与联防联控,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11件,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11件11人,提起公诉8件9人。完成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建设,确保防疫和检察办案两不误。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疫情防控源头治理。针对医疗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告知函3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聚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助力复工复产。以“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为平台,领导带队走访我县部分民营企业,通过座谈交流、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倾听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因需施策、排忧解难。
二、持之以恒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厉行法治,深化民生检察工作,用法治呵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一)用心用情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坚持不懈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受理的81件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进行回复。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办理了我院首例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案件,有效促使申请人自愿将冷冻五年的两具被害人尸体火化,解决了积压多年的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首次将公开听证机制引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听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二)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6件69人,不批准逮捕12件17人;起诉51件84人。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3起案件共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挽救、教育未成年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关爱明天护青春 懂法守法共成长”主题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常态化下沉校园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广受师生好评。
(三)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我院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53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79.1%,其中速裁程序案件47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64人,占量刑建议的60.0%,法院均采纳。积极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协调配合,细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并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围绕该制度开展座谈交流,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不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我院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诉前磋商函1份,回复整改率100%,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如我院通过诉前磋商督促职能部门成功追回违法发放、调整涉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金3万多元,避免国有财产流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
(五)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问题,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扎实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2020年,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1.51,同比下降17.0%。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3件次,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捕后起诉2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和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6件,已回复26件,均被采纳。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5件5人,审查后提起公诉4件4人。
三、固本强基抓好自身建设,打造专业化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重要法规,共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专项检察工作6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狠抓检察业务建设。采用“互联网+培训”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等,强化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视频培训学习551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79人次,提升履职能力。
(三)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领导带头办案,院领导直接办理刑事案件156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召开联席会议195场次。组织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及时增补空缺员额,配齐配强办案队伍。有序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各项工作,制定考评实施细则,在更高层次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管理闭门会议,着力查找存在问题,对标对表抓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共报告“三个规定”12条。组织开展检务督查43场次,提出督察口头建议6次,执规巡查提醒107人次,发出《抓早抓小提醒谈话函》1份,队伍作风明显好转。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7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视察检察工作或参加重大检察活动。及时主动发布案件信息,实现检务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工作,举行9场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在“饶平检察”公众号推出“饶检君话你知(刑诉普法篇)”原创专题法治宣传片,深受群众喜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我院被推荐为“潮州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13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察委员会和县法院配合与制约、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一些不足: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举措还有待加强;法律监督作用还不够充分,多元化监督工作格局还需拓展;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将在新一年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强化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一城一廊一海湾”饶平发展新格局,为饶平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真正学懂弄通、领会实质、把握精髓,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
二要更加积极主动融入饶平发展大局。要在更高起点上大力推进平安饶平、法治饶平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涉枪涉爆、涉税、涉毒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立足打击犯罪、公益诉讼等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要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把民法典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加大听证工作力度,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办案资源。
四要狠抓自身建设。要坚持政治引领,做好党性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以检察业绩考评为抓手,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检察监督能力,驰而不息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要求,主动接受监督,履职尽责,为饶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