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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立群

 

 

各位代表:

我代表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饶平经济社会发展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黄赌毒、电信诈骗、涉税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64件530人,人数同比上升9.96%;提起公诉394件581人,人数同比上升5.44%。注重抓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 “四大战役”,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接待群众咨询9批28人次,扎实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制度,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继续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心理咨询师参与接访工作制度,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人次,化解矛盾的合力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陷入生活困境的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父母发放救助金4万多元,传递检察温情。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案2件2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件12人,提起公诉5件9人,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吴某列、吴某滨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办案中,根据高检院“严格落实依法从严惩处精神,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凑数”的要求,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认定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批捕时不予认定涉黑恶犯罪案件26件,起诉时不予认定涉黑恶犯罪案件18件。坚持办案和宣传同步同调,以“饶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共推40集“饶检君话你知”原创专题法制公益宣传片;编撰印制第3期宣传图册,组织干警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多场次。在饶平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优秀”。

(三)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52件104人,提起公诉37件58人。建立服务县域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在县工商联设立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班子成员轮流到联系点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为民营企业输送更多的检察智慧;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如我院在办理许某侠、高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案后通过回访和上法制课等一系列措施服务企业,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把握。二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此类案件7件13人,提起公诉7件19人。扎实推进“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和“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两个专项活动,发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7件。三是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的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案件5件22人。联合华侨医院到直联点汤溪镇桃西村开展义医义诊,并向市、县公路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帮助该村改造村前道路,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开展节前慰问,为生活困难老党员、群众送去慰问金和节日祝福。此外,帮扶干部坚持每月定期到高堂镇贫困户的家中了解扶贫进展,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法治饶平建设

秉持检察官客观公正的立场,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一)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5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3件,纠正漏捕漏犯27人,追诉漏罪7件、漏犯7人,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及全县22个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指派固定的联络检察官开展监督工作,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标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工作,促进公安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审结刑事申诉案件2件,提出量刑建议197份,均得到法院采纳,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二)做好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管机关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组织和参与看守所监仓安全检查6次,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320多人次;针对县看守所在日常管理、事故应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19人,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全县辖区的21个司法所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有效防止1“人籍分离”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的出现。对我县特赦工作实行全程检察监督,出具特赦检察意见书40份,严格按照“九类特赦对象、五种禁止情形”的总要求,坚决做到不能错放一个,也不漏赦一个。

(三)做实做强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组织干警前往沿海各镇调研饶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奠定基础。在上级院的指导下,运用无人机对饶平海域生态保护等开展实地调查,针对部分沿海镇存在六个入海排污口未依法进行申报备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6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得到整改落实。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件,件数同比上升75%。此外,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2件;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

三、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坚决做改革的拥护者和实干家,推动新时代饶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全年院领导直接办理刑事案件116件,占本院办理刑事案件总数的13.78%;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召开联席会议184场次。全面铺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已形成改革方案,并任命临时负责人;推行“捕诉一体”模式,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 

(二)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主动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对认罪认罚制度在实务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结合办案实践,制定《饶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指引(试行)》《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全面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90件,其中速裁程序案件34件,简易程序案件55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0件(占案件总数的44.4%),法院均采纳。

(三)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强有力作用。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2件12人。制定《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的工作机制》等规范性制度,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内部制约机制;对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件70人,不批准逮捕2件6人;提起公诉35件55人。下力气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制定《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与县教育局联合成立检查组,对我县中小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由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长进校园讲授法治教育课;联合东莞二区院在新圩镇苗田小学开展“情暖山区,助梦成长”帮扶支教总结座谈会暨捐赠仪式,推动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学校三方合力共造安全法治校园。

   (五)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按照“最美办公楼”的要求,对办公场所、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全面修缮,建成集读书沙龙、图书阅览、书画创作、成果展览等一体化的多功能文化厅,机关办公环境明显改善。全面开通工作网系统,在工作网上建设非涉密计算机网络等级保护系统,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建设智能证物室,全面落实涉案财物规范管理。

(六)深化阳光检务。继续规范执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案件信息互联网公开制度,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92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82件、重大案件信息9条,安排律师阅卷146次。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先后组织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充分展示新时代饶平检察新风貌。

四、全面从严治检,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能力,严明纪律管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一)抓政治建设。我院党组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突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同步推出“四项措施,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4场次,带头撰写调研报告7份;建立领导班子及成员检视问题和整改清单,累计检视问题30个,制定整改落实措施32条,以工作成效践初心、担使命,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古田会议旧址、战斗英雄麦贤得事迹展览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升。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抓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视频培训学439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104人次;运用“学习强国”APP进行“掌上学习”,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以团支部为纽带,拍摄制作团支部宣传片《扬起青春帆 放飞检察梦》,展示青年干警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抓党廉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压实责任,大力整顿会风会纪。认真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经常性开展检务督察,及时发现并纠正队伍中存在问题,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和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检务督查41场次,提出督察口头提醒纠正283人次,发出督察情况通报3期,提出督查建议3次,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善。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监督与支持下,全体检察干警团结奋斗,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9名干警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和记功,多名团干获县委和上级部门的表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法律监督作用还不够充分,在诉讼监督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部分监督案件质量不高;限于力量、机构等因素制约,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还不够全面;公益诉讼等新业务推进力度还不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些问题将在新一年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我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全面强化检察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党的领导贯彻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中心的理念。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更好服务饶平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四大战役”工作,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积极有利的法治环境。加大涉检环节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力度,深化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增进和谐。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实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继续发挥“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的沟通桥梁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充分发展。统筹把握好规模质效的关系,稳步提升办案规模,确保办案质效。加大为检察工作注入科技、创新元素,持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

四是贯彻新时代党建总要求,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队伍政治坚定、思想稳定、精神昂扬。抓好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专业化培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适时组织团员党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使命担当,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之以恒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和树立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努力工作,用法治力量为饶平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

 

 

附件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制度:检察机关自收到群众的来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要告知来信人信已收到。

2.捕诉一体: 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指的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4.速裁程序:速裁程序是针对认罪认罚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如何审理而专门设置的一项程序。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5.简易程序:对普通程序的简化,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6.确定刑量刑建议:即对刑种、刑期、刑罚执行方式等提出明确、确定的建议。

7.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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